精致漂亮的手套,柔软暖和的兔绒,所传递的爱意直达心田。
此时秦淮茹已经吃完了包子,闻言扯了扯身上的花棉袄,笑靥如花的说道。
“那么漂亮的衣裳,我舍不得穿…。。。”
“真是傻媳妇儿,哥买给你就是让你穿的!”
“呃。。。也对,穿脏了就没有换洗的。走!哥带你再去买两套。”
“不是的哥,人家不是这个意思,我…我……”
“哥晓得你不是这个意思,是哥想要我的好媳妇儿,穿得漂漂亮亮的不行吗?”
“哥,前儿就花了那么多钱,再买新衣服,以后的日子咋过啊?”
“瞧不起你男人是吧,这点钱难道就让我们受穷了?”
“你瞧瞧!”
王朝阳随即就把手伸进上衣内兜,从随身空间拿出剩下的九百多块钱,给秦淮茹看。
厚厚的一沓钱,对她的震撼可想而知。
毕竟秦淮茹这辈子,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钱。
她经手最多的,还是王朝阳前天给的10块钱。
“可我们往后还要过日子啊,有了孩子更要用钱。”
“哥咋会不知道有了孩子要用钱?你就把心放回肚儿里,哥保证你会过上好日子!”
“来,坐上来!”
当下王朝阳不由分说,带着秦淮茹去了百货商场。
最后还是没有拗过她,只买了一套衣服。
这套衣服跟之前的那套,是截然不同的风格。
粉色毛领的毛呢中款上装,样式跟后世的娃娃衫有点像。
裤子是浅蓝色直筒裤,脚上穿着棕色,浅根浅口的绒面棉鞋。
没办法,这个时代只有这种裤型。
喇叭裤要到70年代,才会从港岛传到内地。
如果说之前的一套,凸显出秦淮茹的妖娆高挑。
那现在这套,就是娇憨可爱了。
只能说各擅胜场、各有千秋,看得王朝阳心中一片火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