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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6章 队长,自己人啊!(第1页)

孙平安开着那辆军用大汉马,驶入了吉省边城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。

他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车,这要是开个跑车,估计这一趟下来,就可以拉去报废掉了。

为啥不坐火车?

他带着枪呢!

坐火车的话,过安检就特麻烦,路上还要一直盯着,避免被人把枪给偷了。

还不如自己开车呢!

累是累了点儿,但是方便啊!

孙平安没有先去当地警局报到,大晚上的,过去给人添麻烦吗?

找了一家当地最高档的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,把枪盒放在房间里,这才溜溜达达的出了酒店,先填饱肚子再说。

边城是鲜族自治州,大街上所有招牌都是双语,路上随处可见穿着鲜族传统服饰的男女老幼。

尤其是满耳朵的欧巴,思密达,欧尼,很好听。

鲜族话有点生硬,如果是南棒说鲜语的话,听起来就很温柔了。

现在正是饭点儿,空气中弥散着各种美食的香气。

孙平安找了一家生意最好的馆子走了进去。

北方烤肉最好吃的两个地方,一个是墨龙省的齐市烤肉,一个就是吉省的边城烤肉。

嗯!主要是孙平安北三省去的地方少。

齐市烤肉是亲自品尝过。

边城烤肉是听过,马上就要品尝。

至于辽省沈城的烤肉味道咋样,没吃过,有机会去尝尝,吃过再评价,要为读者负责嘛!

齐市烤肉以肉串为主,边城烤肉,则是用烤盘自己烤。

配上带着冰碴子的冷面,来上一口,酸酸甜甜,冰冰爽爽,打个激灵,一身暑意就从汗毛孔散了出去。

“先生,我们这里的凉拌狗肉也是鲜族特色美食,要不要来一盘?”

穿着鲜族传统服饰的服务员笑着推荐道。

“不用,我狗肉过敏孙平安拒绝。

孙平安啥肉都吃,甚至就连人肉都尝过,可唯独狗肉,是绝对不会碰的。

因为上一世,他养过狗。

当时他想养金毛、萨摩、哈士奇这种大狗来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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