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之律转身之际,南初靠在床头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腕。
男人眉眼稍抬,一眼看见她被磨破的双脚。
还真是脚痛?
他又坐回床边,伸手握住她的脚查看一番。
南初下意识缩了缩脚,“你干吗?”
男人长指按在她伤口上,南初疼的“嘶”了一声。
“怎么弄成这样了?”
“高跟鞋磨的。”
从前她有代步车,上下班也走不到几步路,穿高跟鞋没什么累的感觉。
可今天,她从杂志社走到地铁口,快一千米的路程,走到半路,脚就有点疼了。
陆之律挑眉:“磨脚还穿?”
“我们总编是个事逼,总觉得我们社里会有大客户来,所以对我们着装有要求。而且,穿高跟鞋漂亮嘛,爱美总是要付出代价的。”
运动鞋舒适,可她不喜欢。
就像这段乱糟糟的婚姻,明明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,可看着陆之律这张脸,就很难不心动。
生理性喜欢,是最要命的,也是最难控制的。
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听她吐槽她领导,以为她不想待那儿工作了,便说:“讨厌领导就辞职,我又不是养不起你,你那工作也没什么发展前景。”
南初垂着眸子嘟哝了一声:“你能养得起我,和我能不能养得起自已,是两码事。”
而且,他又不能养她一辈子。
就算他承诺养她一辈子,那又怎么样呢?
难道他能保证一辈子只养她一个吗?
陆之律这种男人,哪儿哪儿都优越,就是又甜又渣,嘴巴没几句真话。
也许当下是真话吧,但过几天、过几个月、过几年……在新鲜劲褪去以后,他又能有几分耐心和留恋?
当初,他和叶雪初都要谈婚论嫁了,可一转身,不还是赌气娶了她?
他跟叶雪初谈恋爱谈了两年,都尚且如此绝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