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门开了,陆珩之的身影走了出来,这一次,他又堵在了我面前。
虽然之前已经跟对方划清了界限,可我们毕竟还是项目投资人与负责人的关系,再加上昨晚的事情,我还是止住脚步,礼貌地开口:“陆总。”
“原来阮经理不缺钱啊。”陆珩之却无视我打招呼的举动,清冷的目光落在我手掌的位置,明显的讥讽。
我顺着陆珩之的目光低头看去,我手里还躺着刚才被元天野丢出来的那只钻石手镯。
这手镯太漂亮了,在清朗的月光下,依旧闪动着晶亮的光。
就算是不懂行的人也能看出来,这钻石手镯价值不菲。
我下意识地将手镯收起来:“这不是我的,是小野……”
“你既然不缺钱,为什么卖掉我给你的东西?”陆珩之语气很冷,咄咄逼问。
我一下子愣住,皱起眉头。
一时没有反应过来,他送我的什么东西。
月色清朗,陆珩之的脸比他这辆迈巴赫还要黑,通身散发着一股凌厉的气息,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:“什么东西?”
“你居然忘了?”陆珩之的脸更黑了,漆黑的眸子里,怒意更甚。
他突然逼近了一步,抓住了我的手腕,连同我手掌里那只晶莹璀璨的钻石手镯也举了起来,愤然低吼:“元天野像丢垃圾一样丢给你的东西,你捡起来当成珍宝一样捧着,我送你的礼物,你就能随手转卖,阮初絮,我在你眼里就这么贱?”
转卖。
这两个字让我瞬间清醒过来。
原来,他说的是那只百达翡丽手表。
那是当初他送我做歉礼的礼物,我当时拒绝过一次,后来他又亲自跑了一趟过来,将那只手表戴在了我腕上,并且答应我,以后再也不会纠缠我。
前段时间我急需用钱,就把那只手表高价转卖了。
本来那只表就是鸡肋,是没用的存在,我是不会戴它的,把它卖掉换钱,反而让它实现了它的存在价值,毕竟那个买家蜡笔小西说那只手表拯救了她的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