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尔富里跑完一趟买卖的速度比他想象中还要快上一些。
从路易卡领出发去亚德还有瑞玛来回就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。
而威尔富里是夏季出发的,居然能赶在秋季的最后一个月回来,实在是有些出乎林维的预料。
当然,威尔富里能这么容易的在两个大国之间行商。
和教廷过硬的关系也脱不了干系。
不仅享受最低的折扣和关税,几乎任何城门口都不会对林维的商队有所阻拦。
奶油只带出去一万罐,因为物以稀为贵,一罐就卖出了一百枚金币的天价。
甚至还供不应求。
当然,这也只是短暂的市场膨胀而已,等到未来奶油产量变多,价格也会慢慢降低。
虽然瑞玛还有亚德的金币都是不一样的图案,但是消费能力倒是基本相同。
这一趟盈利就超过百万。
不得不说,威尔富里还是相当有能力的。
“老爷,除了奶油,咱们的武器也都全部卖出去了。”
“一把长剑售价为七十枚金币,五千两百多把全部都卖出去了。”
“按照您的意思,一把只要能卖出五十枚金币就足够,不过属下认为能卖的更高自然更好。”
“还有就是,我也按照您的意思将两百多把武器当做添头给送了出去。”
“他们都对咱们商会赞誉有加。”
“您特别吩咐要购买的战马我也买了三千匹回来。”
林维点点头,威尔富里的办事效率确实不错。
是林维让他把武器送一些出去的,能给别人留下林维商会很大方的印象。
他们就会更加乐于和林维商会做生意,而不是仅仅看在教廷的徽章面子上。
比起奶油那可怕的利润,出售武器的那点收入反而不算什么了。
因此林维准备以后不出售武器了,将这些低级一些的武器当做训练用的武器备用。
“管家,帮我点一千枚金币出来。”
“是,老爷。”
管家很麻利的就用口袋装了一千枚金币,恭敬的放到林维跟前。
沉重的袋子叮当作响,这可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了。
林维顺手接过,将装满金币的袋子放到威尔富里的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