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,不知道被关起来的傅意致该多担心公里的三王妃呀。
就让她来做你们的信使,传递一下相思之情。
晚上,宁舒点了一些安神香,让冬雪沉沉睡去了。
然后宁舒穿着黑色的衣服,出门去了,避开了巡逻的侍卫,朝秦尚书家去了。
皇宫不能闯,只能闯尚书府,尚书府看起来有点凋零,因为三王爷的事情,而尚书府又嫁女给三王爷。
尚书府不可避免就被连累到了。
宁舒找到三王妃以前的闺房,里面空空荡荡的,什么都没有。
宁舒扫描着,没有找到有关于三王妃的笔迹,倒是再床底发现了纸团,宁舒把纸团扒出来,打开一看。
我的个神啊,这字可真丑啊。
这完全就是现代人用不惯毛笔写出来的字,大小不一,而且粗细不均。
要用软绵绵的毫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字,那是需要特别努力的,包括手腕的力量,下笔的轻重,才能写出流畅的字。
会写不叫事,写得好才叫本事。
现代人都用钢笔,用圆珠笔,只要会写字就行了,手腕力度完全不一样。
纸上面写的是什么计划书,估计是什么商业。
以前三王妃未出嫁的时候,各种事业干得风生水起。
宁舒拿着纸团犹如无人之境走了,侯府有护院,而尚书府就没有那么讲究了,都不用避开人。
宁舒回到家里,展开了纸团,然后开始模仿对方得笔迹。
就这字拿出去,绝对让人嗤笑,就算是女子,也是认真学习练习,写得一手好字,除非是一些贫苦人家的女儿,无法读书写字。
书香门第,贵族,官员的女儿,怎么也得让自己女儿学习,这些都是增加女子附加价值的东西。
这个字相当好模仿,反正怎么难看怎么来。
如果用书信传递情愫,宁舒觉得对方看到这样的字,连内容都不想看了。
跟人一样,丑陋的外貌是阻止我了解你内心的最大障碍。
内容再怎么风花雪月,一看这字简直了。
被穿的尚书府小姐估计是写不出来这么难看的字,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被人识破。
模仿好了笔记,宁舒又写一封信,当时是以三王妃的口吻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