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她眼中,叶凡的做法就是见色忘义,不,见色忘情!
怎么说,她和叶凡也算是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,就算两人之间没有爱情,至少也有亲情。
可是……
就这么对她?属实无情!
“你和小希去吧,我才不想当电灯泡。”
扔下这句话,沈璃转身离开,背影之中没有任何的留恋。
越和两人相处,她就越能感觉到叶凡对宁希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。
不对,准确来说,应该用痴迷来形容更加合适。
叶哥哥的眼中似乎只有宁希,除此之外,再无女生能走进他的眼中。
是偏爱?
是例外?
不,都不是,这种好像…是爱,而且还是那种很……
沈璃没谈过恋爱,但她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,从叶凡的身上她能感受那股浓烈的爱意,如太阳般炙热。
也正是因为如此,所以,她才会选择主动退出。
真正喜欢一个人,那种情感是无法被外界因素撼动的,哪怕与全世界为敌,依旧要成为对方的庇护伞。
你若在,便一直爱。
若不在,我便封心锁爱!
宁希望着沈璃离去的背影,小手在叶凡腰间戳了戳,“哥哥,看你做的好事?!”
饶是叶凡脸皮比较厚,也不禁有些尴尬,连忙跳过这个话题,目光在面前女孩身上来回徘徊。
“小希,你今天好漂亮。”
听到这话,宁希噗呲一声轻笑起来,眸色嗔怪,“就知道油嘴滑舌,照哥哥这么说,是觉得平时的我不漂亮了?”
“当然不是。”
叶凡拉着宁希走到篮球场外拐角处,快速在四周扫视了一圈,见周围并没什么人以后,胆子逐渐大了起来,右手悄咪咪地落在女孩的腰间,左手挑起下巴,在她额头上吻了下,“平时漂亮,今天更加漂亮。”
这话说的极其真诚,并未有丝毫恭维之意。
宁希一身黑色纱裙,手臂上的半透明薄纱中隐隐约约露出惊人的白皙,长长的裙摆上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点点金光,莫名有种高贵的美感,标准的低马尾搭配着脖颈右后方的心形胎记,别样动人。